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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老年大学学员管理规定

出处: 发布时间: 2026-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厦门大学老年大学学员管理规定

厦门大学老年大学,是一所面向厦门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家属及社会老年群体的非盈利、公益性教育机构,办学性质为老年非学历教育。老年大学坚持以人为本、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积极为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营造和谐氛围,努力为老年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为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实效,营造良好的老年教育秩序、友好和谐的学习氛围,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员应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服从学校管理。

第二条 学员原则上为退休人员,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线下学习的学员年龄校外人员不超过75周岁,校内人员不超过80岁。

第三条 学员享有使用老年大学相应的教学资源、接受所报名的课程教育、参加老年大学组织的各种活动、对老年大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和获得相关荣誉与奖励等方面的权利。

第四条 学员应遵守老年大学规章、学员守则、学员管理规定等;遵守课堂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服从学校、班主任、教师的管理;按规定缴纳费用、认真按教学计划参加学习,参加班级集体活动;关心同学、举止文明、宽容礼让、团结友爱、讲究卫生、节约资源。

第五条 老年大学坚持以学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为主的原则,学员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兴趣报读适当的班级(有些班级课程需要一定的体力支撑,年纪过大或身体状况不适宜的,应自己认真权衡),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安排上学或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活动,若身体或其它原因不宜上学,应提前或及时告知班主任。

第六条 老年大学不断健全和完善学员管理与服务体系,为各班级配备班主任。学员应自觉配合班主任共同维护班级秩序,无特殊情况应按时上课。如不能按时上课,应提前或及时向班主任请假,以便班主任及时掌握学员动态。

第七条 学员在每学期开学前要以微信实名加入班级群,以便关注、获取学校的相关信息。班级群是班主任上传下达的主要渠道之一,与班级教学无关的内容不许在群里传播,特别严禁在群里传播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利于团结的或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严禁在群里推销商品或商业服务。

第八条 学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务必正确无误,因错误、遗漏信息引起的后续注册、通知等无法及时联系的,责任由学员本人自负。

第九条 老年大学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制度。原则上每学期安排15或16周教学时间。个别课程上课时间因场地、节假日等原因停课,由学校决定,可以减少教学时间。由学校决定减少上课时数的,已缴交的学费不减退。

第十条 学员报名后因故不能上学的,可以办理休学一学期或一年,所交的学费可在下一年内报读课程时使用,超过一年的失效。休学需有充分的理由,个人提出申请,附上相关证明,经班主任签字并在开学两周以内,报学校审批。学员报名后,发现所报的课程不适合自己学习的,可在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第十一条 本管理规定于2025年3月3日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于该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和未尽事宜处置权归属厦大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议。